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及乐团演奏员招聘公告
校简介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考试考核(一)专任教师招聘考试
专任教师招聘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适时组织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或考核方式、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官网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直接考核,具体考核相关事项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
(二)非教学岗招聘考试
博士研究生可免初试(笔试),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笔试、面试。
考试时间初定2023年9月下旬,具体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三)乐团演奏员招聘考试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演奏员招聘考试,各岗位招满即止。
初试采用视频评审方式,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2-3首乐曲个人演奏视频至报名邮箱。根据初试审核结果,复试考试安排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参加复试考试,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七、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招聘音乐艺术相关专业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实行常年招聘。应聘人员可将个人中文简历、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代表性业绩成果等材料发送至邮箱
报名。
八、岗位待遇(一)人才引进待遇
1.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经学校研究可享受优厚人才引进待遇,具体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2.思政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务,一般享受住房补贴50-70万,科研启动费5万元;具有教授职务,一般享受住房补贴100-150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就高享受),科研启动费10-15万。额外享受思政教师校内专项岗位津贴,按人均2000元/月标准发放。
3.紧缺专业博士,一般可享受住房补贴30-50万,科研启动费5万元。
4.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一般实行年薪制,具体根据应聘者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专任教师岗位和非教学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乐团演奏员实行合同聘用(人才派遣)制,享受五险一金,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九、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571-89808065杨老师,0571-89808066邵老师
发布日期:2023/9/13 13:59:07
公招媒体:浙江人才